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范朝燈
圖書文獻類 - 文書檔案
古文書
中華民國四十年
長:14 x 寬:10 (cm)
捐贈
登錄號:20030011999
本物件為中華民國四十年(1951)范朝燈坪林派出所建設工程費收據。繳款人為范光宇,繳納建設工程費新台幣112.2元整。此由坪林派出所建設籌備委員會主任委員范朝燈,經收人羅北彩開立,時間為民國四十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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